福州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三起涉违法代缴养老保险案件纠纷,及时为当事人追回“养老钱”11万元。
原告韩某某、张某某、彭某某三人均无工作单位,随着年龄增加,愈发希望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按时领取“养老钱”。2024年4月,三人了解到重庆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以代办养老保险业务,遂与该公司签订《养老保险代理服务协议》,并分别支付服务费用3万余元。时间过去一年,重庆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能为三人办理养老保险事宜,原告三人要求该公司退还服务费用未果,遂诉至法院,希望法院帮忙早日追回“养老钱”。
调解过程中,两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与法官、人民调解员紧密配合。代表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向被告释明违法代缴养老保险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纠纷,同时也结合被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为双方提供有效的分期还款调解方案。经过数小时地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在人大代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成功达成调解,三起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标题:福州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三起涉违法代缴养老保险案件纠纷,及时为当事人追回“养老钱”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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